“退休不是護身符”應成反腐常態(tài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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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日,在廣州市紀委監(jiān)察局定期舉辦的新聞發(fā)布會上,針對貪官外逃、退休被查等近期熱點問題,市紀委常委、市監(jiān)察局副局長、新聞發(fā)言人梅河清表示,加大追逃防逃的力度是提升懲貪治腐震懾力的重要舉措?!肮賳T可以有退休之日,但反腐沒有退休之時”。(10月21日澎湃新聞) “有權不用,過期作廢”,長久以來就是官場盛行的“潛規(guī)則”,不少官員在即將退休前都要發(fā)揮下“余熱”,抓緊時間“最后撈一把”,然后一退了之坐享清福。這些官員之所以敢上演“最后的瘋狂”,原因就在于他們認為自己干了幾十年,什么世面都見過,加之對反腐機制也很了解,具備了一定的“反偵查能力”,知道其貪腐行為不會在第一時間被發(fā)現(xiàn),只要熬過59歲的“坎”,退休或者退居二線,就等于進入了“避風港”、“保險箱”,基本上不會出事。 事實上,這種“退休保平安”的現(xiàn)象,充分暴露出在反腐制度上還存在著缺位。多年來,一些地方在查辦貪腐案件時,反腐措施往往只針對現(xiàn)任或在任官員,對退休官員則比較仁慈,一般都是“點到為止”,不再深挖細查。久而久之,不少有問題的官員就產生了“一退解千愁”的思想,等著吃飽喝足后再“上岸”享福。更為重要的是,如果任由這種反腐“死角”長期存在,讓貪腐的退休官員高枕無憂,必然會對其他官員產生極為負面的示范效應,更將嚴重損害本已脆弱的官場風氣。 讓人欣喜的是,十八大以后,一些退休官員的“黃粱美夢”已被打破。從中央到地方,隨著反腐的不斷深入,不僅一批批“蒼蠅”、“老虎”頻頻落馬,“老蒼蠅”、“老老虎”也紛紛被拿下。正如俗話所說,“躲得過初一,躲不過十五”,“退休后既往不咎”的潛規(guī)則已然作古,只要與貪污腐敗有染,最終必然會遭到法律的嚴懲。 十八屆四中全會已經拉開序幕,依法治國的主題愈加凸顯。唯有以法治為基礎,不斷健全完善制度體系,依法依規(guī)扯掉退休官員的“護身符”,對腐敗行為“零容忍”,讓貪腐分子“無例外”,形成對官員的持續(xù)高壓態(tài)勢,讓他們“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”,才能實現(xiàn)反腐的常態(tài)化、長效化,也才能真正將新一輪反腐不斷推向縱深。(若明) |
文章來源:樂山市市中區(qū)組工網 發(fā)布日期:2014-10-2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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